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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消字号代办公司 欢迎来电洽谈

2019/12/3 20:17:51发布203次查看
深圳市综普产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好多小伙伴询问关于消字怎么申请还有申请的具体流程,下面呢!小编我就详细的给大家解读下消字的申请流程以及它依据的一些法规:
工具/原料
相关资质证明与材料
程序
1
1.国产产品的申报程序
国产产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初审、初审、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2
2.进口产品的申报程序
进口产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end
费用
1
报批过程中产品不需做临床效及用安全等实验,费用较低,在几个月甚至更短时间就可以获得批准上市。 [1] 具体的收费要求如下:
产品审批的费用主要是依据《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管理的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解析》可知,国产产品2000元一个,进口产品3000一个,但是中间的其他审批流程费用需要依据不同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收费标准。至于产品的审批时间,卫消字的审批是由卫生监督中心审批,申请人提交相关的申请资料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在七十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评审。
end
主要区别
消字和国准字有着本质的差别:
1、消字仅属于卫生用品范畴,而国准字是真正具备的品。
2、消字仅有功能不具备效果,而国准字以作用作为首要目标,具有针对性功能。
3、消字产品的许可证发放与管理仅由省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时间一个月,检测指标主要为作用,审批费用仅数千元;而准字则专门由食品品监督审批,并且要经过理、病理、测试和临床验证等一系列环节,在确保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才可能批准,整个过程通常需要5-10年,费用也高达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
4、二者在工艺方面的生产条件不同。
end
注意事项
由于消字产品存在着安全隐患,于2005年5月下发了《关于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关于调整产品监管与卫生许可范围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新生产的眼部护理产品不得再以消字销售。
消字产品是产品,以抗(抑)菌洗液为主,不具备治病功能.而品是可以的。
食品品监督审批一个国准字,通常需要三年以上时间,并经各级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品评审专家严格审评,符合要求方可批准。此外,审批期间还要做大量的产品质量定性考察、效实验、病理实验、副安全实验及大量临床实验。
  而“消”字产品的申报程序则简便的多。先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即可。报批过程中产品不需做临床效及用安全等实验,在什么是卫消证字,卫消证字怎么办?消证字的意思是品的批准文。
  “消”字产品顾名思义就是产品,主要用于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是为提高公共卫生质量而批准的一类产品,也就是说它不具有任何效果。
产品包括剂、器械和卫生用品三大类,其中卫生用品包括卫生巾、卫生护垫等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尿布、尿裤、湿巾、纸巾,餐巾纸、面巾纸,卫生棉、化妆棉以及皮肤、粘膜抗(抑)菌洗剂等品种。而这一类产品在持有相应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后大都只需要进行备案注册就好 ,即形成所谓的“×卫消备字”,而前两者的批为“×卫消字”和“×卫消械字”。但从2006年起剂的原有的省级批必须升级为级的“卫消字”。
我公司专业从事国准字批,批转让,卫消证字批,只要您真心一句话,我们就可为您上传下达,协调、顺理上下关系,保您顺利拿到各项手续。价格低,速度快,省去您奔波劳累之苦,欢迎来电并诚邀您前来洽谈合作。几个月内就可以获得批准上市。因而“消”字产品没有任何可说明其具有作用的科学依据。
经常坐在办公司的电脑族,看书、上网、查资料....用眼过度已成为普遍现象,选择正确的眼水,带有“消字”的眼水,就一定是眼“”水吗?
但是,消费者也许很难想到,小小一瓶眼水,不但有可能达不到效果,反而把眼睛治出病来。记者采访发现,眼水不仅品种繁多,让人眼花缭乱,而且滴眼液产品的批准文也同样叫人看不清楚,有国准字、 消字和健用字等。批准文的混乱,给滴眼液的使用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在北京的几家知名店、商场,记者看到,眼水从品种到价格都是千差万别。仅针对青光眼、白内障、麦粒肿、慢性结膜等的产品就多达二十几种。另外,还有隐形眼镜滴眼液等各种护理品,或用于平时眼睛护理的营养滴眼液。同时,价格也由功能的不同,从几元到上百元不等。
记者走访后发现,眼水、滴眼液不仅价格差别巨大,产品批准文也同样是五花八门。目前,消费者在购买滴眼液时,经常会在产品包装上发现国准字×××××,或×卫消证字(200×)第×× ××、×卫消备字(200×)第×××××的审。多数人不知其中差别,容易混淆,结果把消字产品当使用。
但是记者注意到,各个店、眼镜店向顾客推荐时,大多避开是 消字还是国准字滴眼液的问题。一位销售人员表示,一般消费者购买滴眼液,大多只问牌子和价格,很少关心具体功能和其他认证信息。而目前在市场上,消字和国准字约各占一半,不过许多牌子新到的货多是国准字的,消字滴眼液将慢慢退出市场。
实际上,准字和消字有着本质的差别,后者仅属于卫生用品范畴,而前者才是真正具备的品。权威人士称:消字产品属于卫生用品范畴,仅有功能,根本不具备其他作用。只有准字产品,才具有针对性的功能。以滴眼液产品为例,很多消字产品大肆鼓吹其、,加上店促销员为了追求消字 产品的高利润,大力向消费者推荐。消费者受迷惑使用后,不仅不能治病,反而使病情恶化,甚至引起失明。
据媒体报道,消字产品的许可证发放与管理,仅由省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门槛相对较低;而准字则只能经食品品监督审批,并且要经过理、病理、测试和临床验证等一系列环节,在确保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才可能批准,整个过程通常需数年以上。此外,在工艺上,两者的生产条件也有天壤之别。
正是由于消字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于2005年5月下发《关于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关于调整产品监管与卫生许可范围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新生产的此类眼部护理产品不得再以消字销售。但在很多店,消字的产品仍然随处可见,《羊城晚报》的记者调查显示,市场上一些 消字 滴眼产品仍在大肆鼓吹其、。如,一种宣传适用于白内障,老花眼,青光眼,结膜充血,青少年近视、远视、假性近视及散光引起视力下降的滴眼液,其批准文竟是消字。另外,许多消字 的滴眼液批准文标示也相当混乱。在一些产品上,只标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而没有产品的批准文。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根据《管理办法》(令第27,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九的规定,产品包括剂、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用品。
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
一、 剂
(一) 粉剂剂。
(二) 片剂剂。
(三) 颗粒剂剂。
(四) 液体剂。
(五) 剂剂。
(六) 凝胶剂。
对于有净化要求的,在相应类别后注明“(净化)”。
二、 器械
三、 卫生用品
(一) 卫生巾、卫生护垫。
(二) 卫生栓(内置棉条)。
(三) 尿裤。
(四) 尿布(垫、纸)。
(五) 隔尿垫。
(六) 湿巾、卫生湿巾。
(七) 抗(抑)菌制剂(栓剂、皂剂除外)(注明具体剂型)。
(八) 隐形眼镜护理液。
(九) 隐形眼镜保存液。
(十) 隐形眼镜清洁剂。
(十一) 纸巾(纸)。
(十二) 卫生棉(棒、签、球)。
(十三) 化妆棉(纸、巾)。
(十四) 手(指)套。
(十五) 纸质餐饮具。
如何申请消字
消字产品的申报程序是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即可。
消字申请流程周期:
1. 评审;
2. 签订合同、缴纳预付金;
3. 提供相关材料(起草人复印件、样品、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资料整理申报;
5. 省级部门初审;
6. 审核一次性通过;
7. 缴纳尾款。
两个月的申报周期,申报资料准备齐全,审核一次性通过,避免二次申报/重复申报。
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一、产品生产企业申领卫生许可证,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报资料目录;
2.省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报告;
3.生产的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流程图(每一种产品均需列出);
4.厂区平面图、车间布局平面图;
5.主要生产设备、检验仪器清单;
6.生产环境卫生学检测报告;
7.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
8.卫生管理人员及检验人员名单。
9.其他有助于审批的资料。
申报资料应按以上顺序排列,使用明显的标志区分,并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均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字,英文使用12字)。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准确、清楚,不得涂改。
三、申报资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不得前后矛盾。
四、申报资料中除申请表和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所有资料应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可以是骑缝章)。
五、各项申报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报资料目录(格式见附件);
(二)辽宁省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报告;
(三)生产工艺及流程图(格式见附件),如生产多种类别产品则按类表示;
生产工艺文字叙述要求:
(1)生产工艺应包括从原料配制至成品产出的全过程;
(2)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依先后顺序分别叙述每道工艺的操作过程,注明每道工艺的时间、温度等生产条件;
(3)生产工艺中应有产品的半成品和成品检验步骤。 生产工艺流程图要求: 生产工艺流程图表示的内容应与生产工艺文字叙述的内容相一致,包括从原料配制至成品产出的全过程。 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依先后顺序分别描绘每道工艺的操作过程,注明每道工艺的时间、温度等生产条件。 生产工艺的每道工艺用方框图表示,上、下工序用直线箭头联接,时间、温度等生产条件标注在方框图或直线的上方(面)。
(4)生产工艺图中应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步骤。
(四)厂区平面图、车间布局平面图(格式见附件): 厂区位置图:标明坐标方位、详细行车路线。 厂区平面图:应在企业整个厂区的平面上分别绘出生产车间、办公用房、检验室、仓库及辅助用房的具置,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一致。 车间布局平面图:在厂区平面布局的基础上,重点绘出申报产品生产用房,如配料间、制作间、分装间、包装间、间、更衣室等场所的布局图,并标出长、宽度(米),同时标注卫生设施、设施、通风设施的位置。生产车间布局应合理,适应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应卫生要求,平面图应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说明生产车间墙壁、地 面、顶棚材质。
(五)生产设备、检验仪器清单(格式见附件): 设备编、设备名称、型规格、数量、用途、制造商
(六)生产环境卫生学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一年内的检测报告
(七)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格式和内容见附件) 为保证产品卫生质量,企业应建立、完善产品生产的卫生质量保证体系,制订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具备良好的生产规范。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留样制度、物料采购制度、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登记制度、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等。
(八)卫生管理人员及检验人员、从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 为加强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企业应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名单以表格形式列出,包括卫生管理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务(职称)、工种、专、培训及考核情况。 (九)其他有助于审批的资料:包括企业概况、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认证证明、检验人员相关等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生产企业无微生物检验条件的应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对产品微生物指标进行检验(有委托协议);原材料索证等。
条 为规范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工作,保障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口腔科、口腔、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机构,必须将口腔诊疗器械的工作纳入质量管理,确保效果。
第四条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机构口腔诊疗器械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条 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及个人防护等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或者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或者”的要求。
二、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手机、车针、根管器械、拔牙器械、手术器械、牙周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
三、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
五、综合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遇污染应及时清洁、。
六、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或者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第八条 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
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
第九条 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应当按照《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工作的基本需要。
第三章 工作程序及要点
第十一条 口腔诊疗器械工作包括清洗、器械维护与保养、或者、储存等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工作要点是:
一、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当及时用流动水清洗,其方式应当采用手工刷洗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二、有条件的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三、清洗后的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第十三条 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后应当对口腔器械进行维护和保养,对手机和特殊的口腔器械注入适量专用润滑剂,并检查器械的使用性能。
第十四条 根据采用的与的不同方式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注明日期、有效期。
采用快速卡式压力蒸汽器器械,可不封袋包装,后存放于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期不得超过4小时。
第十五条 手机和耐湿热、需要的口腔诊疗器械,压力蒸汽的方法进行,或者采用环氧乙烷、等离子体等其他方法进行。
对不耐湿热、能够充分暴露在液中的器械可以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或者。在器械使用前,应当用无菌水将残留的液冲洗干净。
第十六条 每次开始前和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减少回吸污染;有条件可配备管腔防回吸装置或使用防回吸手机。
第十七条 口腔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区域进行清洁、;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的清洁、。
第四章 与效果监测
第十八条 机构应当对口腔诊疗器械与的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合格。
效果监测采用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包括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物品放置器的方法合格;器的仪表运行正常;器的运行程序正常。
第十九条 新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操作程序、物品包装形式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在设备操作程序、物品包装形式和物品重量发生改变时,应当进行效果确认性生物监测。
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第二十条 采用包装方式进行压力蒸汽或者环氧乙烷的,应当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采用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的,应当对每次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按要求定期进行生物学监测。
第二十一条 使用中的化学剂应当定期进行浓度和微生物污染监测。
浓度监测:对于含氯剂、等易挥发的剂应当每日监测浓度,对较稳定的剂如2%戊二醛应当每周监测浓度。
微生物污染监测:使用中的剂每季度监测一次,使用中的剂每月监测一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及其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范为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病法》、《职业病法》、《管理办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我委决定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产品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生产企业逐一排查,摸清生产企业底数。按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厂区环境与布局等情况(见附件1表2-1)。同时,按照《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2012版)》要求,认真核对、更新《产品生产被监督单位信息卡》信息,完善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档案。
2.产品规范性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产品底数,重点检查类、第二类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其备案情况;检查产品,特别是抗(抑)菌制剂的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等内容,核查是否存在违法宣传和添加物等内容(见附件1表2-2)。
3.产品抽检。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类、第二类产品进行采样检验(见附件1表2-3)。
(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1.机构资质情况。核实是否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并在资质批准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见附件2表3)。
2.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真实、规范;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条件;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档案;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见附件2表3)。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3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做好宣传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5月)。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产品生产企业要制作产品目录清单,并与辖区内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签订承诺书。
(三)监督检查阶段(6月-10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对辖区内所有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1表3、4、5、6,附件2表1、2、4、5、6、7)报送我委综合监督局。重大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关于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精心部署,保障经费,力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委将于11月对部分省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各地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全面清理、整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做到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促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三)各地要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与卫生许可延续相挂钩。建立完善省际间案件协查和通报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反馈处理意见。
(四)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报道专项整治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公布不合格产品及问题单位名单。要大力宣传、普及产品、放射诊疗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产品生产企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一、消字是卫生用品生产单位在生产新品前,经地方门审核批准后,取得的生产批准文。
二、国标准是通过监局核发的批准文,每个只有一种,现在只有国准字的品才符合品要求(进口品要有检验报告)
消字和国准字有着本质的差别:
1、消字仅属于卫生用品范畴,而国准字是真正具备的品。
2、消字仅有功能不具备效果,而国准字以作用作为首要目标,具有针对性功能。
3、消字产品的许可证发放与管理仅由省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时间一个月,检测指标主要为作用,审批费用仅数千元;而准字则专门由食品品监督审批,并且要经过理、病理、测试和临床验证等一系列环节,在确保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才可能批准,整个过程通常需要5-10年,费用也高达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
国准字的品是监部门批准生产的,通过临床验证,可以宣传的产品;
而消字的产品是经过门批准生产的,只能宣传抗抑菌功能;
消字产品不具备任何,且该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得其产品安全性备受质疑,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的宣传。
产品分类目录
一、剂、器械
(一)剂
1、用于卫生用品、的剂
2、用于皮肤、粘膜的剂(其中用于粘膜剂卫生机构诊疗用)
3、用于餐饮具的剂
4、用于瓜果、蔬菜的剂
5、用于水的剂
6、用于环境的剂
7、用于物体表面的剂
8、用于空气的剂
9、用于排泄物、分泌物等污物的剂
(二)器械
1、用于器械、用品的器械
2、用于器械、用品的器械
3、用于餐饮具的器械
4、用于空气的器械
5、用于水的器械
6、用于物体表面的器械
(三)生物指示物
1、用于测定压力蒸汽效果的指示物
2、用于测定环氧乙烷效果的指示物
3、用于测定紫外线效果的指示物
4、用于测定甲醛效果的指示物
5、用于测定电离辐射效果的指示物
(四)化学指示物
1、用于测定压力蒸汽的指示物(包括指示卡、指示胶带、指示标签和bd试纸)
  2、用于测定环氧乙烷的指示物(包括指示卡和指示标签)
  3、用于测定紫外线的指示物(包括辐照强度指示卡和效果指示卡)
  4、用于测定干热效果的指示物
  5、用于测定电离辐射效果的指示物
  6、用于测定化学剂浓度的指示物
(五)包装物
1、用于压力蒸汽且带有标识的包装物
2、用于环氧乙烷且带有标识的包装物
3、用于甲醛且带有标识的包装物
(六)规定的纳入剂、器械管理的其他物品
二、卫生用品
(一)妇女经期卫生用品
1、卫生巾(纸、带)
2、卫生护垫
3、卫生栓(内置棉条)
(二)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
1、尿裤
2、尿布(垫、纸)
3、隔尿垫
(三)皮肤、粘膜卫生用品
1、湿巾(纸)
2、卫生湿巾(纸)
3、抗(抑)菌洗剂(不含栓剂、皂类)
(四)隐形眼镜护理用品
1、隐形眼镜护理液
2、隐形眼镜保存液
3、隐形眼镜清洁剂
(五)其他的一次性卫生用品
1、纸巾(纸)
2、卫生棉(棒、签、球)
3、化妆棉(纸、巾)
4、手(指)套
5、口罩
6、纸质餐饮具
7、避孕套
(六)规定的纳入卫生用品管理的其他物品
三、一次性使用用品
(一)输注类
1、一次性使用无菌器(针)
2、一次性使用无菌加器
3、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针)
4、一次性使用(石英管式)输液器
5、一次性使用光纤针
6、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
7、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
8、一次性使用输血器(针)
9、一次性使用输血袋
10、一次性使用输液袋
11、一次性使用聚丙烯(pp)输液容器
12、一次性使用负压采血器(针)
13、一次性使用抽血器材
14、一次性使用血浆分离采集器
1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用液过滤器
16、一次性使用自体血回输器
17、一次性使用穿刺输液器
18、一次性使用病人自控输液泵
19、一次性使用去除白细胞输血器
20、一次性使用去除白细胞和血小板输血器
21、一次性使用光量子器
22、一次性使用血浆分离器
23、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24、一次性使用镇痛泵
(二)导管类
1、一次性使用体外循环器
2、一次性使用二尖瓣球囊扩张导管
3、一次性使用体外循环导管插管
4、一次性使用导管
5、一次性使用导管接头
6、一次性使用造瘘管
7、一次性使用导尿管
8、一次性使用输尿扩张管
9、一次性使用j型导管
10、一次性使用单腔单气囊管
11、一次性使用气管导管
12、一次性使用肛管
13、一次性使用三通道鼻氧管
14、一次性使用十二指肠管
15、一次性使用胃管
(三)诊断、器具类
1、一次性使用导尿包
2、一次性使用导尿袋
3、一次性使用穿刺包
4、一次性使用备皮包
5、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
6、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
7、一次性使用手术刀(镊、剪)
8、一次性使用消化道缝合器
9、一次性使用手术包
10、一次性使用无损伤缝合针
11、一次性使用可吸收缝合线(含针)
12、一次性使用不可吸收缝合线(含针)
13、一次性使用换器具(碗、镊、剪)
14、一次性使用吻合器(夹)
15、一次性使用产包
16、一次性使用活检钳
17、一次性使用肾穿器
18、一次性使用扩张器
19、一次性使用麻醉接头
20、一次性使用压舌板
21、一次性使用换镊
22、一次性使用检查用手(指)套
23、一次性使用乳胶手套
24、一次性使用鼻镜
25、一次性使用负压引流器
26、一次性使用吸痰器
27、一次性使用吸唾器
28、一次性使用口腔印模器
29、一次性使用咬合纸
30、一次性使用吸氧管
31、一次性使用冲洗器
32、一次性使用体外引流袋
33、一次性使用脐带夹
34、一次性使用灌肠包(肠道冲洗器)
35、一次性使用麻醉用过滤器
36、一次性使用口腔包
37、一次性使用灌肠器
38、一次性使用病灶清除器
39、一次性使用换盒
40、一次性使用手术器械袋
41、一次性使用肠内营养输注器
42、一次性使用体外灌肠袋
43、一次性使用肠道冲洗袋
(四)透析器具类
1、一次性使用透析器
2、一次性使用透析管
(五)麻醉器具类
1、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导管
2、一次性使用带通条麻醉穿刺导管
3、一次性使用麻醉止痛泵
4、一次性使用麻醉用针
5、一次性使用微量麻醉持续注液泵
(六)手术巾、敷料类
1、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敷料包
2、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帽、口罩、垫单
3、一次性使用三角巾、手术巾、巾
4、一次性使用粘贴薄膜手术巾
5、一次性使用无菌敷(胶)贴
6、一次性使用脱脂纱布叠片
7、一次性使用脱脂纱布绷带
8、一次性使用棉卷、棉签、棉球、棉垫
9、一次性使用敷料
10、一次性使用弹力绷带、四头带、护身用带
11、一次性使用腹带
12、一次性使用输液贴
13、一次性使用腹部垫、产垫(产妇巾)、垫、床垫
14、一次性使用卫生护理垫
15、一次性使用隔离服
16、一次性使用生化敷料
(七)护理器材类
1、一次性使用尿壶(杯、袋)
2、一次性使用袋
3、一次性使用男性尿道夹
4、一次性使用气垫式便盆
5、一次性使用枕套、床单
6、一次性使用输氧面罩
7、一次性使用中空纤维膜式氧合器
8、一次性使用鼓泡式氧合器
(八)其他类
1、一次性使用棉签
2、一次性使用纱布
3、一次性使用微栓过滤器
4、一次性使用透气胶带
5、一次性使用纸质胶带
6、一次性使用拭子
7、一次性使用服杯
8、一次性使用伤口缝合胶
(九)规定的纳入一次性使用用品管理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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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307622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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