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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台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

2023/11/8 3:47:39发布23次查看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山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委办〔2018〕36号)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翠亨新区党工委,各镇区党委(党工委),市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市委同意,现将《中山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中山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工作方案》部署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为推动中山文化强市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奋力交出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山优异答卷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基础支撑。
二、总体目
到2025年,中山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加快构建研究阐发、普及教育、保护传承、文艺创作、实践养成、宣传教育、传播交流等七大工作体系;全面实施传统文化研究阐发、传统文化国民教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统文化文艺创作、传统文化融入生产生活、传统文化宣传教育、传统文化交流互鉴等七大重点项目。取得一批影响广泛的研究阐发成果,形成一批全面覆盖的普及教育载体,培育一批深入生活的实践养成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保护传承项目,搭建一批沟通中外的传播交流平台。具有中山特色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中山文化软实力根基更为坚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三、工作体系
(一)研究阐发体系。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工作。深入挖掘整理以香山文化为重点的传统文化典籍,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与推动岭南文化、香山文化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以中山名人先贤文化资源及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学科建设为支撑,统筹推进文化典籍系统整理、思想渊源研究与阐释、思想意蕴阐释辨析、时代价值研究阐发与转化创新、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为一体的研究阐发体系。整合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学术性群众团体等资源,以档案编修、地方史志编纂为载体,建设开放性优秀传统文化学术研究平台,推动形成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协同创新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政协文史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委党校、市文联、市社科联、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开放大学、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二)普及教育体系。
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岭南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干部教育、老年大学等各领域。以青少年和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主渠道,充分发挥学校和各种文化场馆、阵地作用,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岭南优秀文化、孙中山思想和香山文化融入中山国民教育、社会治理、党的建设全过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和乡土教材、校本课程开发,推进中华经典、中华美德、中华礼仪、中华民俗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推动戏曲、书法、民族音乐、民族民间舞蹈及传统体育进校园。通过传统文化节目展演、优秀课例评选、教学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展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对全体教师进行分类培训,全面提升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委党校、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开放大学、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三)保护传承体系。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和保护传承,完善集非遗保护项目、传承人、传习所、生产性保护基地、文化生态保护区于一体的保护传承体系。推动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民俗文化、中医药等文化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立服务于创意活动的富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的数字化、智能化文化基础设施,为市民提供丰富多样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服务,探索中山传统文化保护新模式。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和中山文化记忆工程,基本建立市、镇、村历史文化展示体系框架,推动文化遗产走进现代生活,将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协文史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
(四)文艺创作体系。
滋养文艺创作。加强规划和指导,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特别是岭南优秀传统文化、香山文化中提炼题材,突出中山人文特色,围绕中山红色文化、商业文化、华侨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产业文化、慈善文化等,推出一批底蕴深厚的优秀文艺作品。编制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2018—2020年),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联动机制,提高创作生产组织化程度,彰显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涵和审美风范。加强对文学、戏曲、影视、美术、音乐、舞蹈等门类的扶持力度,推进地方戏曲振兴工程,组织创作生产一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具有大众亲和力的舞台剧、影视剧、纪录片等精品佳作。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工作,倡导中华美学精神,推动美学、美德、美文相结合。扶持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基地开展创作生产和传播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联)
(五)实践养成体系。
融入生产生活实际。注重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相结合,把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深入挖掘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香山人对近代以来历史、文化的贡献,延续城市文脉,传承城市基因。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计划,加强“秀美乡村”文化建设,发掘和保护一批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的特色小镇和村庄。推进南粤古驿道保护及活化利用工作,结合绿道建设、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形成以线串点的古驿道乡村文化带。
推动市民教育“启于学、育于家、立于业、践于行、固于制”,将优秀传统文化渗透到广大群众的学习、家庭生活、事业追求、社会行为制度规范等各个环节当中。挖掘提炼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内涵,修订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
结合传统民俗节日、重大节庆日和重要纪念日,丰富节日文化内涵,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新的本土节日习俗。组织开展爱国主义、传统美德等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德建设。
用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涵养企业精神,传承近代中山人创“四大百货”商业精神,做强做精名优企业和名优产品,培育现代企业文化。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挖掘利用香山历史文化资源,规划设计推出一批专题研学旅游线路,培育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传统休闲文化。
发展传统体育,开展传统体育活动品牌培育行动,办好龙舟、醒狮、五人飞艇等传统体育文化赛事。(牵头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各有关镇区)
(六)宣传教育体系。
加强宣传教育。综合运用报纸、书刊、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各类载体,融通多媒体资源,把握现代传播规律,统筹宣传、文化、教育、文物等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彰显中华文化魅力。推动传统美德纳入全市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计划,扎实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和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推进家风家教建设,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结合,培育良好道德风尚。
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弘扬孝敬文化、慈善文化、诚信文化,建设新乡贤文化。挖掘和整理香山优秀家训、家书文化,用优良的家风家教培育青少年。深入开展“爱我中华”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文化遗迹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方志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演艺场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文化场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免费开放,推进文博发展与宣传教育相融合。
把握现代传播规律,充分实施优秀传统文化电视传播计划、优秀传统文化网络宣传计划,打造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传播平台。加强红色文化遗址遗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利用,发挥好省市共建“新时代红色文化讲习所”的教育功能,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中山日报报业集团、中山广播电视台)
(七)传播交流体系。
推动文化交流互鉴。抓住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带来的文化大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孙中山在全球的影响力和中山侨乡优势,充分利用中山独特的地缘优势和人文资源优势,统筹好文化交流、文化传播和文化贸易,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交流发展。
加强与海内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和项目合作,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发挥商务、旅游的文化传播和推广功能,培育一批有号召力的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品牌活动,创新传播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传播格局。
大力支持地方戏曲、广东音乐、岭南舞蹈、岭南美术与民间工艺等传统文化艺术项目走出去,宣传推广中山民俗文化,以境外民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讲好中山故事,弘扬中国精神,提升中山文化国际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外事侨务局、市旅游局、中山日报报业集团、中山广播电视台)
四、重点项目
(一)传统文化研究阐发行动
1.中山典籍史料整理行动。
加强对香山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收集香山名人档案与民间史料,挖掘家风、家训资料,支持做好系统整理出版《中山文献》等重要典籍文献,开展“中山大文史”抢救征集和系列图书出版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
2.中山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行动。
全面摸清基础市情,出版《中山村情》,完整保存和充分展示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资源,开发香山传统文化文字、图片、视频等文化产品,推动建立中山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和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
3.记住乡愁精品计划。
有计划、分阶段编纂出版一批堪存堪鉴的综合志、专题志、镇村志、优秀地方史著作、珍贵旧志史料,整理开发利用旧志,编纂出版各级各类地方志书,重点校勘整理编印历代《香山县志》。创作生产《香山印记》《中山乡愁》《乡情集萃》等一批地情书籍、纪录片和节目栏目,记录、保护和开发利用香山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发展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牵头单位: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
4.地方戏曲和音乐文献资料抢救保护行动。
配合省做好《广东音乐大典》收集整理工作。通过文字、图片、影像等方式,加强对我市现存的地方戏曲文献资料、剧种史料和疍家、客家等本土音乐资料进行挖掘整理,对老一辈艺术家的舞台艺术实践、艺术精粹与历史记忆进行抢救和保护。(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传统文化国民教育行动
5.传统文化课程体系建设。
积极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与乡土教材开发,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小学在课程整合的基础上设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门课程(每周1节),并在学科课程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出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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