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雄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我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0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关于2020年高企申报的相关疑问解答
q1.研发支出全作资本化了,那么年审和汇缴期间费用表如何披露研发费用呢?
答:年审可在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一栏体现(反映累计余额),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期间费用表无法体现资本化费用,但是加计扣除申报表是可以填写的(汇总在40行次,然后在42行填写资本化,这样就不会计算加计扣除了)。另外,研究阶段由于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费用一般采用费用化处理,开发阶段费用可采用资本化处理,不建议全部研发费用均作资本化处理,以免增加申报风险。
q10. 超出中小企业1-4条件的企业也要申请吗?
答:超出中小企1-4条件的企业,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不用进行申请。今年广东省科技厅提出的是,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才需要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请,不符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不用申请。
q17. 成果转化中,用过的软著,不能再用?用查新?
答:软著属于二类知识产权,如果是上一次申报高企时候用过的软著,在知识产权方面就不能申报时候重复使用。在成果转化方面,是可以作为成果及证明材料重复使用,但是转化的结果必须是近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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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2930569516